孩子病愈理赔遭拒 女保险业务员“私藏保费”
2010-06-18 来源于:成功保险网 http://news.xy178.com
6月12日,记者接到大同区居民靳盼盼反映,去年11月20日,她通过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同支公司的业务员艳广华,花1058元给女儿买了两种保险,可业务员竟然将投保人的保费放进自己的口袋,没有及时上交公司。结果被保险人1月份意外骨折,5月份生病住院,业务员自食苦果,先后两次自掏腰包进行了赔偿。
当天,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理赔遭拒
公司称没有买保险
2009年11月20日,大同区居民靳盼盼将1058元保费交到保险业务员艳广华的手中,被保险人是她的独生女儿李思璇。她心想,有了保险,孩子18岁之前,她就没有顾虑了。
今年1月5日,淘气的李思璇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碰伤了头部,靳盼盼带着女儿在我市两家医院进行了检查,但都没查出什么毛病,可女儿还是哭着喊着说头疼。
1月7日,靳盼盼和爱人带孩子到哈尔滨医大二院,详细检查之后,医生发现不到2周岁的李思璇头部骨折。孩子在哈尔滨接受治疗近一个星期,花了2000多元。
孩子出院回到家,靳盼盼带着孩子的病历和医院的结账凭据,来到大同支公司进行理赔。可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孩子根本没有购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
查明真相
钱在业务员手里
听到这样的回答,靳盼盼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母亲的保险也是在艳广华手里买的,怎么会这样呢?她明明早就将钱交给艳广华了,但经多次确认,得到的结果仍是孩子没有购买保险。
于是,靳盼盼找到艳广华的主管高经理,高经理表示,艳广华并没有把她给孩子买保险的钱交给公司,让她和艳广华私下解决。
出了高经理的办公室,靳盼盼就给艳广华打了电话。两个人见面后,艳广华称,可以把靳盼盼交的保险费退给靳盼盼,其他的事儿,她不负责。
经过多次协商,艳广华最后表示,可以赔付靳盼盼应该得到的保险费,但是投保的保费不能退,靳盼盼还得在中国人寿继续投保。
无奈,靳盼盼同意了。
意外索赔
保险单还没有生效
3月份,艳广华给靳盼盼打了一个电话,要她去保险公司签字,同时领取保险合同,靳盼盼让爱人去了保险公司,并签了字。
5月11日,不幸再次发生。李思璇感冒住院,后转变为肺炎,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治疗后,孩子痊愈出院。这次孩子看病一共花了1287元。
5月21日,孩子出院后,靳盼盼拿着保险合同,又一次来到大同支公司理赔,可工作人员告诉她,还是不能得到赔付,因为保险单签字不到3个月,还不能生效。
这次,靳盼盼直接找到艳广华,她说,钱已交到公司,她不管这事儿。
发生口角
双方家人差点动手
第二天,靳盼盼再次找到艳广华的主管高经理,说钱早就交给艳广华了,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因为艳广华迟迟没有把钱交到公司造成的。
高经理说,这事太复杂了,还得她和艳广华私下商量,他还说,艳广华应该能给她个交代。
无奈,靳盼盼只好再次找到艳广华,经协商,艳广华答应给靳盼盼500元作为赔偿。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索要几次,艳广华却迟迟不肯拿出500元赔偿金。
据靳盼盼说:“双方家人因此事发生了口角,还差点动起手。”
5月末,靳盼盼的母亲生病住院,母亲的保险也是在艳广华手里办的。
在索赔时,艳广华来到医院,给靳盼盼的母亲扔下一句话:“你女儿都和我吵吵起来了,你这个事儿,我肯定不能按高标准赔付。”
直到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时,艳广华也没有把承诺赔付的500元交给靳盼盼。
靳盼盼说:“艳广华的行为令人无法理解,既然她答应个人对我进行赔偿,就不能迟迟拖着不给钱。”
领导重视
事情有望解决
当天下午,记者陪同靳盼盼一家人来到大同支公司。
一位副经理称,他刚刚调到大同支公司,昨天才了解到靳女士的问题。去年9月,出台了相关规定,从交款日期起,双方的合同就生效了。
靳盼盼去年就把钱交给了业务员,直到被保险人发生骨折,业务员也没有把钱交给公司,公司不能理赔,业务员只能自掏腰包赔偿。
今年2月9日,该业务员给靳盼盼的女儿缴纳了“英才少儿保险”958元,合同自签字24小时之后生效。3月18日,艳广华又给靳盼盼的女儿缴纳了100元“宝宝壮”保险,由于该险种有3个月的观察期,所以该险种还不能生效。
这位副经理表示,一定把此事调查清楚,给投保人一个交代。随后,他带领记者来到刘姓领导的办公室。
在了解情况后,该领导表示,中国人寿保险大同支公司一直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如果问题出在公司的程序上,他一定马上解决,如果是艳广华的个人问题,他也会立即协商解决。
随后,该领导把艳广华叫到办公室核实情况。经核实,他说,这件事情是因为艳广华没有弄清楚公司的相关手续,私自承诺投保人一些本来不应该承诺的条件,并且把投保人的钱“揣”在自己的口袋里,属个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