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忽悠 市民很受伤
2010年1月22日 来源于: 华商网-华商报
银保产品“忽悠用语”
■用语1:“这是一种定期存款的理财产品”
市民郝晓洁昨日说,72岁的母亲曾在西安西郊一家银行存钱时,工作人员将存款给办成了保单;而且说“这是一种定期存款的理财存单”。
■用语2:“存满?年,可随便取”
从浙江来西安打工的成新永说,去年8月,他去西郊和平村一家储蓄银行存款,要存10万元两年定期的。当时营业员就说,给你存个利息高些的,存满两年后可随便取。在他没看的情况下,对方直接给他办好单子,让他签了字。昨日看了本报后,才发现是份保单。
■用语3:“比存款划算,有保底利率还有分红”
同样,去银行存5万元的吴女士说,银行营业员一直缠着她,给她推荐理财产品,说是“比存款划算多了,除了有保底利率,每年还有分红。”
■用语4:“送疾病和意外保障”
56岁的市民吴晓琼说,去年12月份,她拿了1万元去银行存款,银行工作人员给她介绍说,有个理财产品,不但可以存定期,还能送疾病和意外保障。在营业人员的劝说下,她就签字了。
读者质疑 银行推销保险出了问题找谁
昨日上午,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诉说他们或家人类似的遭遇,并对银行诚信等提出质疑。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市民在银行“被保险”现象,或将降低银行信誉度。
“一些银行用诱导的方式,让客户购买个人理财保险,而且不需要客户‘体检’,很多客户在不知情之下‘带病’投保,为日后的理赔埋下隐患。”一位保险专家这样说,由此引发的问题,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昨日下午,宝鸡读者解岁仲说,去年9月14日,他的家人去银行存款时,没想到被办了份十年期限缴五年的保险,当时就通过银行缴了1万元。“过了15天,我发现了去找银行,对方却说已过了犹豫期。”他说,后来再找银行,对方告诉他,“这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之后,他利用两天时间,对当地的8家银行进行观察发现,每家银行都在推销保险,多数不提“保险”两字。
有银行内部人士介绍,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销售保险协议,银行只是中介代理角色,目前没有涉及深层次的合作,普遍的情况是,消费者在银行“被购买了保险”,首先要找的就是银行,而银行大都将此推给保险公司。
业内人士 银行用信誉给保险公司“打工”
专门负责采集分析个人金融产品信息的银率网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有22.20%的受访用户表示曾经有过在银行被误导的经历,其中,42.35%的客户曾被银行误导购买不适合的保险产品。该报告指出,发生误导用户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银行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时,风险提示、销售流程不到位造成的。
据陕西省保险协会网站《2009年陕西寿险市场回顾》显示,目前银保代理渠道已占据了全省寿险市场的半壁江山,但银保代理存在非理性竞争,对整个市场带来了破坏。同时,从日常投诉及市场反馈情况来看,销售误导问题仍是投保双方发生纠纷的焦点。
对此,某商业银行相关人士认为,实际上,银行是在用自己的客户、信誉给保险公司“打工”。从目前来看,银行获取了利润,但同时也将降低自身或者整个银行业的信誉,还包括客户资源流失风险、收益降低的机会损失风险等。
市民建议 银行应设保险专柜并挂牌
“银行推销保险,应该专门设立一个保险柜台或区域,挂上牌子。”家住太白路的刘女士建议说,这样能使消费者一眼看到,银行在哪些柜台或区域在“销售保险”,杜绝银行等人员过度推销。
刘女士说,应该对银行推销或办理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保险业务或保险资质培训,进行挂牌上岗,否则不能推销保险。
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银行还是不要销售保险。“按我说,买保险还是去保险公司。”在通讯行业工作的郝女士说。
提醒 银保产品有10天犹豫期
不过也不是买了保险,就一定没有办法退。陕西菲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池说,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或者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可以利用10天犹豫期退保。通常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万一感到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尽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如果超过了犹豫期,投保人就不能拿回已经缴纳的全部保费了。(华商网-华商报)
两部门严防银保销售误导
本报讯(记者 耿彩琴)保监会和银监会昨天下发相关文件,对完善银保业务准入制度,规范代理合同和手续费支付行为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利于推动银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文件要求,每个银行营业网点在代理寿险业务前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同时要获得法人授权。
文件还规定,各代理银行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执行投保提示、客户回访等规定,引导投保人填写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并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书上抄录有关声明,严禁代理银行向保险公司提供虚假客户信息,严格防范销售误导风险。(北京日报)
银行代卖保险“规矩”更严 需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提示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完善银保业务准入制度、规范销售行为、严查不正当竞争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每个营业网点在代理寿险业务前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要获得法人授权;代理银行的保险销售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寿险公司必须在承保前向投保人进行投保提示,在承保后按规定时限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各代理银行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执行投保提示、客户回访等规定;银保双方要对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通知》要求加大对银保业务手续费支付行为的监管,加大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领域的反商业贿赂查处工作;对于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发展过快导致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和银监会将采取停止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等监管措施。 (人民日报)
省以下公司将无权保险兼业代理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记者 侯美丽) 保监会、银监会今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强监管协作、深化银保合作出发,进一步完善银保业务准入制度,建立银保业务退出机制和多方合作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发展较快,已成为中国寿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渠道之一,但业务结构不合理、长期储蓄和保险保障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
《通知》对银保销售行为监管、加强保险兼业代理合同、手续费支付管理、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的财务核算管理、客户后续服务、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领域的反商业贿赂查处工作、偿付能力监管、建立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退出机制等分别作出详细规定。(中国经济时报 )
险企向银行账外“返点”被叫停
商报讯 此前银保市场盛行的账外“返点”将被叫停。保监会与银监会近日联手发文整顿银保市场,对银保市场诸多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范。
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中,明确指出监管层下一步将加大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领域的反商业贿赂查处工作,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在账外暗中向代理银行及其销售人员支付现金、各类有价证券,或者报销费用、提供旅游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还将按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但在行业潜规则盛行之下,上述政策具有相当大的执行难度。“目前几乎每家公司都返给银行好处费,因为你不返别家返,你就没有生意可做了,因此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与银行套近乎,多销售保单。”一位小型合资保险公司负责人无奈地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银保产品属银行在自己的销售网点代销保险公司的产品,并签有代销合同,其中标明了代销费和培训费等。但目前银保市场形成一种恶性竞争,都在合同以外私下“返点”,以换取保单销售,且通过增大“返点”来试图扩大市场份额。
如此额外增加开支,首先损害的是自身的利益。一位保险公司银保负责人表示,银保销售本来就是微利,有的甚至赔钱,保险公司只是想把客户先拉过来,进行二次开发再赚钱。据悉,目前银保销售的代理费为3%,但实际仅“返点”就不止3%。
为何损害自身利益,保险公司还私下“返点”?上述银保负责人解释,目前银保代理模式是“多对一”,即多家保险公司都在入主银行开发保险产品,而银行的客户资源是有限的。因此,保险公司为了争取更多客户资源,只能在销售前端进行利益导向。
“银保商业贿赂由来已久,在2006年起保监会就严防银保误导。”一位银保销售顾问指出,但收效甚微,只能使公开“返点”转向地下。对此,保险专家也指出,银行方面对这一潜规则态度并不积极,是因为银行从中可直接获益,并能增加柜面销售人员的收入。“目前银保产品同质化较大,卖哪一家的产品都差不多。”一位银行柜面销售人员私下向记者披露,哪家的好处多就主推哪家的。
因此,由于“返点”滋生出的误导销售到处可见,客户在银行排队退保不断上演。多家保险公司都表示,目前银行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首先客户是银行的客户,银保出现问题影响的是银行的信誉。
据了解,2009年年初,银监会下发《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但并未提及“商业贿赂”。
“这次在全保会召开前,两大监管机构高调出击银保,显示出对整治银保业务的信心和决心。”上述保险专家指出。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其实对“返点”说“不”是共同的期盼,这样各公司才能公平竞争,有一个统一的游戏规则。